日期:2015-12-26(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青岛每年90%以上的生产死亡事故都发生在交通运输业和船舶修造业,而从明年开始这两个行业都被青岛纳入高危行业。12月24日,记者从青岛市安监局获悉,为填补以往青岛市安全管理规定的不足,岛城新颁布的《青岛市安全生产条例》將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近年來死亡事故高发的交通运输、船舶修造、水路运输等被纳入了高危行业。据了解,2009年1至10月份,青岛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2721起,死亡341人,同比分别下降11.34%、23.20%。虽然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创历史最高水平,但交通运输、船舶修造行业的死亡事故依然居高不下。市安监局副局長尉伟告诉记者,青岛每天新增机动车300―400辆,而每年因交通事故造成伤亡的人数更是占了岛城一年中因安全事故死亡總数的80%以上。而随着即墨女岛、胶南董家口港等青岛船舶修造行业发生安全事故而死亡的人数也占了全年产工商贸死亡總数的近十分之一。
为此,在今年元旦正式开始执行的《青岛市安全生产条例》中,青岛市首次將冶金、交通运输、水路运输和船舶修造等四个行业纳入到高危行业管理中,并且提出了作为企业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管理人員配备必须达到30人的标准,對企业安全生产有了硬件上的要求。
另据了解,在即將实施的《青岛市安全生产条例》中,青岛市增加了企业員工因公伤残的赔偿标准,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应一次性向伤残者支付青岛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一倍至六倍相应的伤残赔偿金。而依据2008年青岛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464元计算,員工因公伤残最高可获12万元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