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4-17(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女子状告前男友追讨100万借款
海口中院:限被告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还款
本报讯 马娟和牛志清以前陕西治疗癫痫病专科医院是恋人关系,两人曾经同居,现已分手。马娟以前与牛志清交往时,目的是想和对方结婚。然而有一天马娟突然发现,牛志清是有妇之夫,对方欺骗了她的感情。马娟曾多次借款给牛志清。牛志清为了能继续向马娟借钱,就主动出具了100万元的借条。当马娟拿着借条要求牛志清还钱时,牛志清却拒不还钱。记者陈栋
前男友写100万元欠条却一直不还钱
马娟和牛志清曾经是恋人关系并且同居癫痫病是怎么得的。在两人交往的过程中,马娟渐渐发现,牛志清曾被单位开除过,为人不是很诚实。
马娟天真地认为,只要牛志清对她好,其他的并不是那么重要。马娟说,与牛志清确定恋爱关系后,她打算和对方结婚。然而,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马娟得知牛志强并没有离婚,面对那张假的离婚证,马娟怀疑牛志清及其老婆一起欺骗她。
马娟称,2011年7月3日,在她得知牛志清未离婚后,心里很生气。“他为了继续向我借钱,主动写了一张借条。”马娟说,借条上载明:今向马娟借人民币100万元整,于三年内归还。
后来,马娟发现牛志清并不想和她结婚,就拿着借条要求牛志清偿还100万元。而牛志清却否认向马娟借过钱。“我当时是为了讨马娟欢心才写下该借条的,马娟未实际向我支付借款100万元。”牛志清说。
面对牛志清的狡辩,马娟感觉很寒心,她说借给牛志清的100万元都是她经营所得,从2009年至2011年底以现金形式分多次共向牛志清支付了100万元,每次支付借款时并未要求他出具借条。她对两人的感情情彻底失望后,才要求牛志清出具借条。
在多次向牛志清追讨借款未果的情况,马娟向海口美兰区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牛志清偿还借款100万元。
昔日恋人对簿公堂,女子一审输官司
面对马娟的起诉,牛志清说,马娟每个月仅收入5000元左右,根本没有能力给其提供100万的借款。牛志清指出,民间借贷普遍发生在亲朋好友之间,基本上都是基于信任关系,形式上简单、随意,所以口头借贷不写收据、预先“空打借据”但未实际付款、已还款不交还借据等都是极其普遍的现象。牛志清在法庭上陈述,马娟提供的证据根本不足以证明她实际出借100万元,其所称的借贷纠纷纯属虚假诉讼。
一审法院认为,从借条的内容来看,不能证明牛志清已收到马娟的借款100万元,且马娟未提供其他的证据佐证已向牛志清支付100万元。在本案中,马娟提供的证据无法证明其已经向牛志清提供了借款100万元,即不能证明其与牛志清之间的借贷合同关系已生效,故马娟请求牛志清偿还其借款人民币100万元,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海口美兰区法院经过审理,作出一审判决:驳回马娟的诉讼请求。
二审改判:男子须偿还借款100万元
马娟不服一审判决,向海口中院提出上诉。马娟称,原审判决在认定马娟和牛志清关于借款用途、款项来源和出具借据背景存在认定事实不清的情况。马娟说,从借条来看,牛志清已收到她借款100万元,并承诺三年内归还。从思维逻辑来理解,牛志清已收到借款100万元,所以才承诺3年内归还。
马娟称,鉴于现实生活中交易习惯因人而异,山东癫痫病重点医院贷款人向借款人支付现金也是相当常见的,故请求二审法院判决撤销一审判决。
海口中院审理查明:马娟陈述牛志清向其出具的《借据》是牛志清在几年里向马娟借款的确认,并不是一笔一次性支付的款项。法院二审查明的其他事实与原审判决查明的事实一致。
在本案中,贵州癫痫病专业医院牛志清和马娟曾是恋人关系,牛志清是在与马娟共同生活过程中,于2011年7月3日向马娟出具100万元借条的,根志清是处于自愿的状态,并未受到胁迫,应认定该借条真实有效。
海口中院经过审理,对该案作出二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限牛志清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马娟偿还借款100万元。(文中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