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1-7(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申国华
郴州市委全委会决定,五种“为官不为”的情形将被一律问责:对执行党纪政令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的一律问责……为了便于操作,该市又出台实施细则,明确了“为官不为”五种情形中的24项具体表现。去年一年,全市共查处干部239人,其中9人被免职。郴州市整合问责链条,强化制度刚性约束的做法,值得其他地方借鉴。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行政机关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由此不难看出,要彻底根治“为官不为”的恶习,真正杜绝懒政、怠政的人和事,就需要有科学配套的“刚性制度”发挥作用。
“刚性制度”操作性强。围绕规章制度制订出相应的实施细则,明确具体表现的详细内容,有助于把抽象、笼统的要求具体化,能做到“用一把尺子量长短”,既有“质”的把握,也有“量”的判断,既缩小了单位自由裁量的空间,给领导干部减轻了压力,减少了人情干扰,又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公平公正。郴州的做法,无疑能够戳到“痛处”,起到震慑和教育的作用。
“刚性制度”便于监督。如果只是笼统地原则性规定,不仅领导不好把握,群众也不方便监督。而这样的“刚性制度”却让群众实施有效监督找到了实实在在的抓手,这一抓手,具体而客观,可以让监督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就是普通群众没有“火眼金睛”照样可以发现,没有资深阅历照样可以辨析,没有任何关系照样可以反映。而且,接到群众举报统计起来非常简便,调查起来也不复杂,处理起来更是简单有效。
制订科学配套的“刚性制度”,就是给“为官不为”戴上了“紧箍”,让“为官不为”无处藏身。只要坚持不懈地抓下去,“为官不为”将逐渐被勤政廉政所取代,兢兢业业、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将会成为每位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