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7-11-16(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本报讯 “我在济南给孩子看病,花了一万多块钱,该怎么在咱们报销呢?”近日,家住沙镇王楼癫痫发作的急救处理村的郭先生致电本报新闻热线8510000反映了自己的问题。对此,记者进行了了解。
据郭先生介绍,他的孩子患有血管瘤,癫痫急救以前就曾经在外地就医诊治。前不久,他又带着孩子来到济南某医院住院看病,一个礼拜的住院治疗期间,微创手术、打针等共花去一万多元钱。
“我参保了新农合,住院的手续、癫痫病的最新疗法收据等材料都有,但就是不知道这笔钱该怎么报销,这几天为这事着急上火,连饭也吃不下。”郭先生告诉记者,一万多元对于他这个家来说不是个小数目,但是他们一家人都不知道该怎么走报销流程,无奈之下只得求助本报儿童继发性癫痫。
了解到郭先生的情况后,记者联系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科室工作人员进行了了解。据工作人员介绍,参保居民在外地因病就医或住院治疗,需在规定时间内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登记备案,报销时须提供病历复印件、费用明细清单、住院发票等,按规定比例报销其住院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参保居民能否报销还要看其就医医院是否为新农合定点医院,如果不是,就无法报销。工作人员建议郭先生尽快到东昌府区新农合办公室咨询相关事宜。
值得一提的是,参保居民需要到市外或省外住院治疗的,需要提前办理转诊备案手续。经批准后在外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先由个人垫付,治疗结束后凭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发票、费用明细清单等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销。此外,办理转诊备案手续也有助于参保居民提前对就诊医院能否报销有所了解,避免出现因不知情而导致无法报销的情况。
(记者 张承斌 )